关于协会 收藏本页 联系我们 旧版网站 扫码关注

系统登陆 会员登录 后台登录

A A A A A

当前位置:首页/自律规范

通知公告更多 >

致云南省保险消费者的 一封信 致昆明市民的一封信 关于防范冒用银保监会名义实施“清退回款”诈骗的风险提示 云南银保监局 云南省公安厅 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 管理局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防范金融领域 不良代理投诉举报风险优化营商环境的通告 云保协发〔2022〕45号关于成立云南省保险行业协会换届选举委员会的公告

专题活动更多 >

云南保险业“3.15”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专栏 ——防范“代理退保”风险的提示 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 云南省7.8保险宣传专栏 车险缴费实名制上线

行业动态更多 >

致云南省保险消费者的 一封信 致昆明市民的一封信 关于防范冒用银保监会名义实施“清退回款”诈骗的风险提示 云南银保监局 云南省公安厅 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 管理局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防范金融领域 不良代理投诉举报风险优化营商环境的通告 云保协发〔2022〕45号关于成立云南省保险行业协会换届选举委员会的公告
自律规范
返回列表

云南省保险行业协会二〇一七年第二次秘书长 联席会顺利召开

发布时间:2017-12-21      浏览量:4880      文章来源:


云南省保险行业协会二〇一七年第二次秘书长联席会议于12月13日在临沧市召开。云南保监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处长唐跃萍应邀到会指导;云南省保险行业协会代秘书长何明昭、副秘书长陶立新、部门主任、临沧市保险行业协会会长及云南省15家州(市)协会秘书长出席了会议。会议由陶立新副秘书长主持,会期一天。

一、云南省保险行业协会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省协会代秘书长何明昭通报云南省保险行业协会二O一七年工作总结,梳理了全年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并对会议召开提出要求。何明昭代秘书长强调:保险行业协会是“会员之家、行业之桥”,服务好会员是协会生存发展的根基,全省行业协会需要不断加强工作联动,形成合力,凝心聚力不断创新服务模式、优化服务内容,配合监管部门相关部署、为会员单位提供优质服务。

二、云南省反保险欺诈中心、州(市)反保险欺诈工作站工作联动机制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云南省保险行业协会法律工作部主任何美琼表示: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云南保监局、云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云南保监局 云南省公安厅防范和打击保险违法犯罪协作机制>的通知》(云保监发〔2015〕61号)文件精神,建立健全保险欺诈案件线索的相互通报、立案协助、应急联动及办理情况反馈等工作联动机制,形成全省合力打击保险欺诈格局,中心依据《关于加强省、州(市)保险行业协会工作联动的指导意见》,对各工作站反保险欺诈工作的开展进行指导和协调,突出工作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三、云南省、州(市)保险行业协会宣传联动工作办法(征求意见稿)

云南省保险行业协会办公室主任陈华健表示:为充分发挥省、州(市)保险行业协会宣传联动作用,规范宣传联动程序和内容,整合全省资源形成新闻宣传的强大合力,特制定本办法。全省新闻宣传工作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省及各州(市)协会要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牢牢把握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基本职责,赢得新闻宣传工作的主动权。

四、云南保险纠纷调处与诉调对接工作

云南保监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处长唐跃萍通报云南省保险业纠纷调处与诉调对接工作情况时指出:云南省保险业纠纷调处与诉调对接工作的有效开展,促进了保险行业健康发展,各省级公司、大部分州(市)协会基本配备相关调解室,由调解中心牵头,大胆创新,健全工作机制,省协会更与当地司法部门、法院、交警合作探索建立了小额人伤交通事故保险主动调解机制,妥善化解了保险行业矛盾纠纷,营造了诚信公平的市场环境,切实维护了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

为进一步推动完善云南保险纠纷调处机制建设,促进全省依法、公正、高效,妥善化解保险行业矛盾纠纷,营造诚信公平的市场环境,切实维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云南省保险行业协会副秘书长陶立新、玉溪市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迟忠智、德宏州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王式畏分别分享了保险纠纷调处工作方面的先进经验。

五、云南省、州(市)保险行业协会人身险工作联动

工作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云南省保险行业协会副秘书长陶立新表示:人身险自律工作要严防“合规经营、投保告知、业务流程和退保管理”严防风险底线,尤其要把销售合规、退保纠纷放在第一位。紧紧围绕“自律、维权、交流、服务、宣传”宗旨,落实监管要求,创新服务手段,防范行业风险,强化交流合作,努力探索“搭建合作平台、凝聚行业力量”的新型服务模式。

六、云南省车险自律上下联动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云南省保险行业协会财产险工作部主任刘燕表示:为切实落实好中国保监会“1+4”系列文件精神,深入推进规范全省车险市场秩序,规范主体经营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升行业服务形象和社会形象,特制定本办法。车险自律上下联动是在省协会的指导下统一行动、狠抓落实、突出重点,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协调、监督职能,有效维护我省车险市场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七、执业自律、教育培训州市协会联动措施

云南省保险行业协会考培中心主任沈雨非表示:为全面落实云南保监局对省协会与州市协会上下联动开展全局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有效发挥各州市协会地方自律与服务功能,现就执业自律、教育培训工作制定本联动措施。执业自律、教育培训为取消行政审批事项后新开展的行业自律和服务工作,许多问题需要跟进,细节需要完善。良好的沟通是制订计划,实施计划和不断改进的基础,各州(市)协会要加强与省协会的联系沟通,及时反馈州市联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积极建言献策,与省协会共同研究全局性、宏观性、创新性的相关内容和事项,结合工作实际,创新工作思路,不断完善,进一步推动执业自律、教育培训工作迈上新台阶。

八、通报表彰2016年星级行业协会决定

本次评选星级协会决定根据《云南保险行业先进协会考核办法》和《云南省保险行业先进协会评选办法》并结合各州(市)2016年度全年工作完成情况,信息收集上报、辅助监管职能发挥及服务、自律、宣传、交流工作等情况作为依据评选。获得云南省保险行业协会评定的五星级协会有红河协会、楚雄协会、玉溪协会、曲靖协会、大理协会。(排名不分先后)获得云南省保险行业协会评定的四星级协会有昭通协会、临沧协会、文山协会、保山协会、普洱协会、德宏协会。(排名不分先后)获得云南省保险行业协会评定的三星级协会有丽江协会、迪庆协会、版纳协会。(排名不分先后)待加强协会有怒江协会。

九、通报云南保监局副局长樊青重要讲话

云南保监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处长唐跃萍代表云南保监局通报樊青副局长讲话时指出:全省协会主动作为,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绩。各协会职责明确、分工协作,不断完善内设机构、岗位职责和规章制度,不断提高了协会的组织能力、执行能力和服务能力。

(一)宣传、维权、服务工作取得了实效

省协会“宣传保险‘十二五’服务云南新跨越”全省巡展巡讲和7·8保险公众宣传日活动成效显著,扩大了行业知名度和影响力;各州(市)协会主动作为、奋发有为,认真开展自律、维权、宣传、协调等工作,积极组织行业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保障保驾护航,有效推动了全省保险业稳定均衡发展。

(二)新形势,新常态下,协会工作大有可为

在十九大胜利召开以来,经济体制不断深化改革发展。只有不断加强和创新管理模式,发挥社会组织的重要作用,才能有效补充政府转移监管职能的需求,满足社会和谐发展的内在要求。

(三)行业发展面临的复杂局面需要协会承担更多责任

协会作为联系政府监管、保险企业、保险消费者三者间的桥梁和纽带,需要积极担当作为,以更高的站位、更强的使命感、更实的作风、更优质的服务整合凝聚行业力量,主动学习相关方针政策,及时、准确、全面地向会员单位传达监管政策和要求。

(四)协会工作尚有加强之处

1.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总要求

不断完善协会党组织架构,全省协会要站在全行业高度,深入加强党建工作整合和团结行业力量,进一步扩大党组织在基层保险业的覆盖率,充分发挥协会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严格执行党的组织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遵守党章党规,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入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等制度。持续深入地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切实贯彻“基础在学、关键在做”总基调。每年工作计划、总结要及时上报上级党组织,全年至少向上级党组织专题报告一次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协会主要负责人要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制度,加强对协会纪检工作的领导指导,为纪检工作顺利开展创造有利条件。

2.持续加强协会的自身建设

一要在全省协会均已建立章程和规章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加强资产财务制度建设,各协会在财务管理上尚存在一些漏洞和风险,主要体现在不够全面、规范、严谨和不够透明等方面。在今后的工作中,协会一定要严格执行会计制度;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完善经费管理、规范费用支出、建立重大项目招投标制度,厉行节约,严禁铺张浪费行为。二要不断加强专业人员队伍建设。很多协会面临人少事多的困难,政府进一步简政放权和加强社团组织建设的总体思路下,协会责任会更重,工作任务会更繁杂。各协会要紧密结合实际,创新思路,寻找吸纳行业和社会中的优秀人才投入到协会工作中去。三要不断规范涉企服务收费行为。各协会要严格规范此项工作,协会收费所得费用应用于协会发展,不得在会员间进行分配。四要健全信息公开机制。按年度向会员大会或理事会报告工作,接受会员监督。发生任何具有重大社会影响事件时,应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并进行回应。五要加强与业务主管单位和省内其他协会的沟通联系。各协会要紧密结合行业和会员实际需求,统筹谋划发展及各项服务工作。六要完善行业诚信自律建设。各协会自律工作要聚焦会员单位反映强烈、消费者反映突出、地方政府和保监局高度关注的市场难点、热点问题,不断明确自律工作边界,正确把握自律与监管、违约与违规的区别,对涉嫌违法违规的线索和行为要及时移送保监局和相关部门,形成综合治理市场违法行为的合力。八要加强宣传,展现行业良好形象。各协会要健全新闻宣传制度,加强和规范新闻发布、采访、宣传活动管理,遵守新闻宣传纪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对外交流宣传工作中,涉及监管政策的,要事前与监管部门沟通。

十、省、州市协会交流工作经验

红河州、德宏州行业协会分别就今年协会工作分享工作经验。各州(市)秘书长分别介绍协会自身建设情况、有关意见建议和面临的困难。      

最后,云南省保险行业代秘书长作会议小结表示:经过全体与会同志的共同努力,我们圆满完成了各项议程,达到了预期目的。樊青副局长的重要讲话为全省协会下一步工作奠定基础,全省协会要以本次会议精神为抓手,紧跟监管工作重点,认真学习、研究问题、改进工作、狠抓落实。一是全省协会要认真贯彻落实曹光中局长在五届理事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领会本次会议樊青副局长的讲话精神,高度重视当前的大形势、主要工作和总要求,转变观念、树立信心,严格管理按规矩办事,查找工作中的不足,深挖存在问题的原因和根源。二是全省协会要在省、州(市)协会上下联动方面下足功夫,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协会职能,把服务会员、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当做大事来抓。三是本次会议内容丰富、目标明确、任务具体,省协会和各州(市)协会要认真思考和贯彻会议精神,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紧密结合行业工作实际,狠抓落实,从规范化建设、严防风险、脱贫攻坚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等着重点出发,扎实将保险行业服务实体经济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宗旨落到实处。发挥协会枢纽作用,努力将各项工作思路细化到每一项任务上,一步一个脚印,为会员单位尽责,为保险消费者牟福利,为更好地服务云南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做出更大贡献。


云南省保险行业协会 办公室 余昊城

2017年12月20日


联系我们| 加入我们| 法律声明| 会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