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协会 收藏本页 联系我们 旧版网站 扫码关注

系统登陆 会员登录 后台登录

A A A A A

当前位置:首页/协会工作

通知公告更多 >

灯火可亲 人间至味 盼您回家 ——致每一位奔赴团圆的保险消费者 云南省保险行业协会关于防范仿冒保险产品侵害金融消费者权益的风险提示 云南省保险业关于公开征集保险领域非法“代理退保”和欺诈线索的公告 2025年云南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数字化转型技能大赛个人初赛赛事结果公示 云南省保险行业协会、云南省保险学会办公职场装修服务集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比选结果公示

专题活动更多 >

云南保险业“3.15”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专栏 ——防范“代理退保”风险的提示 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 云南省7.8保险宣传专栏 车险缴费实名制上线

行业动态更多 >

灯火可亲 人间至味 盼您回家 ——致每一位奔赴团圆的保险消费者 云南省保险行业协会关于防范仿冒保险产品侵害金融消费者权益的风险提示 云南省保险业关于公开征集保险领域非法“代理退保”和欺诈线索的公告 2025年云南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数字化转型技能大赛个人初赛赛事结果公示 云南省保险行业协会、云南省保险学会办公职场装修服务集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比选结果公示
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 ——防范“代理退保”风险的提示 车险缴费实名制上线 云南省7.8保险宣传专栏 云南保险业“3.15”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专栏
返回列表

富德生命人寿云南分公司3.15金融知识普及:自主选择权——我的保险,我做主

发布时间:2026-03-10      浏览量:3      文章来源:


一、背景:保险销售中的强制搭售

在办理贷款、购买车票、预订酒店时,你是否遇到过被强制搭售保险的情况?明明不需要,却被要求必须购买。这种行为侵犯了保险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二、定义:什么是保险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保险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是指消费者享有自行决定是否购买保险产品、选择哪家保险公司、选择何种保险产品的权利。根据《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保险公司不得存在下列情形:强制捆绑、强制搭售产品或者服务;未经消费者同意,单方为消费者开通收费服务;利用业务便利,强制指定第三方合作机构为消费者提供收费服务;采用不正当手段诱使消费者购买其他产品。


三、自主选择权受侵害的典型表现与危害

  1. 强制捆绑搭售。 办理房贷时,银行要求必须购买指定的保险产品;购买车票时,平台默认勾选意外险;预订酒店时,强制购买取消险。

  2. 未经同意扣费。 投保后,未经消费者同意,从银行卡中自动扣划续期保费。

  3. 指定第三方服务。 理赔时,保险公司强制指定修理厂、评估机构,消费者无法选择。

  4. 诱导购买其他产品。 以“利率优惠”“快速理赔”为诱饵,诱导消费者购买不必要的高风险产品。

  5. 危害:多花冤枉钱,承受不必要风险。 消费者被迫购买不需要的保险,既浪费资金,又可能因保险不适用而无法获得保障。


四、如何维护自主选择权?

  1. 明确拒绝捆绑销售。 遇到强制搭售,明确表示拒绝,并向监管部门举报。

  2. 仔细阅读勾选项。 办理业务时,仔细阅读每一份文件,取消默认勾选的选项。

  3. 货比三家。 不同保险公司的产品各有差异,多比较几家,选择最适合自己的。

  4. 保留证据,投诉举报。 遇到强制搭售,保留好合同、录音等证据,拨打12378投诉。

联系我们| 加入我们| 法律声明| 会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