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协会 收藏本页 联系我们 旧版网站 扫码关注

系统登陆 会员登录 后台登录

A A A A A

当前位置:首页/协会工作

通知公告更多 >

致云南省保险消费者的 一封信 致昆明市民的一封信 关于防范冒用银保监会名义实施“清退回款”诈骗的风险提示 云南银保监局 云南省公安厅 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 管理局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防范金融领域 不良代理投诉举报风险优化营商环境的通告 云保协发〔2022〕45号关于成立云南省保险行业协会换届选举委员会的公告

专题活动更多 >

云南保险业“3.15”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专栏 ——防范“代理退保”风险的提示 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 云南省7.8保险宣传专栏 车险缴费实名制上线

行业动态更多 >

致云南省保险消费者的 一封信 致昆明市民的一封信 关于防范冒用银保监会名义实施“清退回款”诈骗的风险提示 云南银保监局 云南省公安厅 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 管理局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防范金融领域 不良代理投诉举报风险优化营商环境的通告 云保协发〔2022〕45号关于成立云南省保险行业协会换届选举委员会的公告
通知公告 协会大事记 考试培训 协会图片集锦 专题列表 协会动态
返回列表

云南银保监局、云保协组织开展防范金融领域不良代理投诉举报风险宣传工作情况巡查

发布时间:2022-06-10      浏览量:1518      文章来源:

云南银保监局、云保协组织开展防范金融领域不良代理投诉举报风险宣传工作情况巡查

 

近期,云南银保监局、云南省公安厅、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和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防范金融领域不良代理投诉举报风险优化营商环境的通告》(云银保监发〔2022〕号)。《通告》发布后,银保监局高度重视行业宣传工作的落实,印发《云南银保监局办公室关于加强宣传防范金融领域不良代理投诉举报风险的通知》(云银保监办便函〔2022〕145 号),明确云南省保险行业协会充分运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转发《通告》,适时采取实地巡查等方式,督促保险机构开展宣传,并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违法案件线索的搜集、移交工作,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按照文件部署和要求,云保协第一时间在协会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转发《通告》;6月7—9日,云南银保监局和云保协组成联合巡查组,一行四人对12家产、寿险公司(中国人寿、华夏人寿、平安人寿、平安产险、新华人寿、太平人寿、阳光人寿、天安产险、工银安盛、泰康人寿、招商信诺和富德生命人寿)就《通告》宣传工作落实情况开展实地巡查。

 

在巡查和交流座谈中,巡查组向各公司传达了此次防范金融领域不良代理投诉举报风险宣传工作的实施背景、目的和重要意义联合银保监局、公安厅、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四个单位的力量,旨在有力打击“为牟取非法利益,诱导、组织或代理消费者恶意投诉或举报金融机构”的不良代理组织和个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开展专项宣传工作,是切实维护消费者正当合法权益、维护金融市场环境和营商环境的迫切需要。《通告》的发布来之不易,巡查组要求各保险机构要高度重视,提高站位,强化主体责任,统筹内外资源,组织辖内机构落实宣传工作;加强同业间沟通联动,积极主动作为,做好不良代理违法犯罪行为证据、线索的固定与搜集,及时向当地监管机构、行业协会、公安机关报送不良代理组织或个人的情况,合力共建稳定、良好的金融环境,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在银保监局的统筹指导下,下一阶段的工作中, 云保协将牢牢抓住通告发布的契机,持续竭力为行业发声。呼吁各保险公司,强化协作联动,充分借助行协调处机制,合力抵制打击不良代理退保,共同维护优化营商环境。

各公司也纷纷表示,在银保监局、云保协的大力指导和全司员工的不懈努力下,致力将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在文件落地和工作实效两个维度上持续发力,不断汲取同业公司的先进经验,通过教育宣传工作,逐步建立和完善分公司防范不良代理投诉举报的长效机制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共同营造和谐金融生态环境。

本次现场巡查中,新华人寿、太平人寿、平安产险和工银安盛等公司,从工作机制、常态化教育宣传、前端销售管理、提升服务品质等多方面入手,通过制定细化宣传方案、高管带头宣讲《通告》、将消保指标纳入考核机制”等系列举措,确保工作出实效。同时,也有部分公司存在宣传推广工作流于形式,受众面不广,宣传内容消费者触及率不高等,仍有进步提升空间。  

 

云南省保险行业协会 何美琼

联系我们| 加入我们| 法律声明| 会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