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协会 收藏本页 联系我们 旧版网站 扫码关注

系统登陆 会员登录 后台登录

A A A A A

当前位置:首页/自律规范

通知公告更多 >

致云南省保险消费者的 一封信 致昆明市民的一封信 关于防范冒用银保监会名义实施“清退回款”诈骗的风险提示 云南银保监局 云南省公安厅 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 管理局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防范金融领域 不良代理投诉举报风险优化营商环境的通告 云保协发〔2022〕45号关于成立云南省保险行业协会换届选举委员会的公告

专题活动更多 >

云南保险业“3.15”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专栏 ——防范“代理退保”风险的提示 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 云南省7.8保险宣传专栏 车险缴费实名制上线

行业动态更多 >

致云南省保险消费者的 一封信 致昆明市民的一封信 关于防范冒用银保监会名义实施“清退回款”诈骗的风险提示 云南银保监局 云南省公安厅 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 管理局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防范金融领域 不良代理投诉举报风险优化营商环境的通告 云保协发〔2022〕45号关于成立云南省保险行业协会换届选举委员会的公告
自律规范
返回列表

云南省保险行业协会召开反保险欺诈专业委员会 2019年第一次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2019-01-25      浏览量:3196      文章来源:

云南省保险行业协会召开反保险欺诈专业委员会2019年第一次工作会议

 

      1月25日上午,云南省保险行业协会召开反保险欺诈专业委员会2019年第一次工作会议。云南银保监局、昆明市交警支队、云南省保险行业协会及产、寿保险公司共59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反保险欺诈专业委员会主任姚滨主持。

      会议首先由云南省保险行业协会法律工作部主任、反保险欺诈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何美琼总结回顾2018年反保险欺诈工作,并通报了2019年反保险欺诈重点工作计划。会上,张勇警官代表市交警支队事故处通报了2018年反保险欺诈典型车险案例。会议还听取专委会成员分析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加强改进的意见及建议,部分公司提出了下一步工作中需要解决的一些难点问题。

       市交警支队事故处副处长闫文在讲话中指出,要高效解决保险欺诈案件仅凭客观事实的判断是不行的,各保险公司在前期的证据收集过程中,一定要注意如何将现有的客观事实转化为法律事实,这对公安机关的立案和后期侦办工作都能起到决定性的作用。他明确表示:打击经济犯罪、“打黑除恶”是公安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市交警支队将支持、配合各保险公司做好反保险欺诈的各项工作。


      随后,云南省保险行业协会副秘书长何明昭代表协会向一直以来给予反保险欺诈工作正确指导和大力支持的云南银保监局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处的领导们表示感谢,也向反欺诈专业委员会成员们一年来的辛勤工作表达了问候。并提出:加强行业间的联系和沟通;加强公安、司法部门协作;加强公司内控机制建设,是反保险欺诈工作的核心,只有做到上下一心,众志成城,才能将反保险欺诈工作行之有效持久的开展下去。

      李果颖科长(原云保监局稽查处)指出:反保险欺诈不是某一家或几家公司的事,公司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要站在行业发展的高度、社会诚信建设的高度,“明责任、守规矩”,要以全国公安机关统一部署的“扫黑除恶”为契机,积极主动配合公安机关严厉打击各种扰乱保险市场秩序的保险欺诈行为。希望反保险欺诈专业委员会继续为公司扎实服务,建立长效机制,举全行业之力,配合公安和银保监局全力开展预防和打击保险领域的欺诈活动,震慑违法犯罪分子,维护金融保险市场的正常秩序和社会的稳定。

      会议最终,反欺诈专业委员会主任姚滨在会议小结中表示,云南反保险欺诈工作任重道远、责任重大, 2019年,专委会将积极发挥工作职能,整合全行业之力,扎实推进反欺诈工作,营造良性、有序的市场经营氛围。

 

法律工作部供稿

联系我们| 加入我们| 法律声明| 会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