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协会 收藏本页 联系我们 旧版网站 扫码关注

系统登陆 会员登录 后台登录

A A A A A

当前位置:首页/法律维权

通知公告更多 >

致云南省保险消费者的 一封信 致昆明市民的一封信 关于防范冒用银保监会名义实施“清退回款”诈骗的风险提示 云南银保监局 云南省公安厅 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 管理局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防范金融领域 不良代理投诉举报风险优化营商环境的通告 云保协发〔2022〕45号关于成立云南省保险行业协会换届选举委员会的公告

专题活动更多 >

云南保险业“3.15”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专栏 ——防范“代理退保”风险的提示 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 云南省7.8保险宣传专栏 车险缴费实名制上线

行业动态更多 >

致云南省保险消费者的 一封信 致昆明市民的一封信 关于防范冒用银保监会名义实施“清退回款”诈骗的风险提示 云南银保监局 云南省公安厅 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 管理局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防范金融领域 不良代理投诉举报风险优化营商环境的通告 云保协发〔2022〕45号关于成立云南省保险行业协会换届选举委员会的公告
法律文件 行政法规 维权动态 保险案例 理赔指南 保险反欺诈
返回列表

保险、交警、司法三方紧密衔接 持续推进保险业小额人伤调处工作

发布时间:2019-01-10      浏览量:5201      文章来源:

保险、交警、司法三方紧密衔接 持续推进保险业小额人伤调处工作


1月9日下午,盘龙区保险业小额人伤道路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偿衔接工作2019年第一次联席会议在云南省保险行业协会召开。云南银保监局(原云南保监局消保处)工作人员林垚、李晓娇; 盘龙区司法局范凌云副局长、基层工作科袁妍萍科长;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六大队严志伟副大队长以及云南省保险行业协会牛晓露秘书长、何明昭副秘书长、法律工作部何美琼主任到会;各驻点公司分管领导及调解员等共25人参加会议。会议由盘龙区司法局基层工作科袁妍萍科长主持。

会上,袁妍萍科长总结了2018年盘龙区保险业道路交通事故小额人伤损害赔偿工作。在已建有的工作基础上,与会人员对2019年如何更好地开展调处工作进行了会商。大家普遍反映,赔付标准不统一是现在调解中的一个难点,导致在案件调解过程中,大部分案件均需反复联系承保公司确认调解金额,大大降低了调解效率,希望出台相对统一的赔付标准。会议还对2019年驻点轮值工作进行了安排,明确了大地财险、阳光财险、平安财险、太平洋财险、人保财险、国寿财险、安盛天平财险7家公司从1月开始,进行“日对日、月对月”的轮流驻点工作,确保2019年小额人伤调处工作顺利开展。


各参与单位的领导在会上畅所欲言,就小额人伤调解工作的深入开展谈了各自看法和工作思路。省协会何明昭副秘书长对此项工作充分肯定,认为自2017年3月小额人伤试点工作开展以来,通过保险先期介入、及时垫付和非机动车两种事故类型开展迅速调解,有效提升案件受理和调处成功率,畅通了消费者多元司法渠道,社会反响良好。牛晓露秘书长对一直以来给予行业调解工作大力支持的盘龙区司法局和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六大队表示感谢。她表示:2019年,协会将发挥好桥梁、平台作用,与司法、交警部门进一步密切合作,不遗余力推进此项工作。并希望在条件成熟时,着力拓展推广现行的工作经验。她强调要规范、细化现行工作的运作,最大化的发挥小额人伤调解工作的价值、作用,通过多元的合作和协力,为服务行业、服务社会、服务民生做出实举。

交警六大队严志伟副大队长表示:调解工作的前移,对道路交通人伤事故及时进行保险理赔查勘定损、责任认定、调解等“一站式”服务,减少当事人来回奔波,极大提高了理赔的速度和效率,真正实现了便民利民。盘龙区司法局副局长范凌云也明确表示将继续加强对人民调解员队伍的指导和培训,坚持做好小额人伤调解工作的坚强后盾。


会议最终,云南银保监局林垚同志在发言中肯定了省保险行业协会、盘龙区司法局、交警六大队和7家驻点公司对小额人伤工作所付出的努力与坚持,并希望在2019年继续履行社会责任、合同责任,继续深化与行政管理部门的无缝衔接机制,进一步促进执法减负,企业增效,群众满意的工作目标。

联系我们| 加入我们| 法律声明| 会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