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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保险纠纷诉讼与调解对接工作会 会议简报

发布时间:2018-07-25      浏览量:4993      文章来源:

为贯彻2018年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全面推进保险纠纷诉讼与调解对接机制建设的意见》、《云南省高院云南保监局关于全面推进保险纠纷诉与调解对接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推动云南保险纠纷诉讼与调解对接机制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2018年717日由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与云南保监局联合主办,云南省保险行业协会承办的云南省保险纠纷诉讼与调解对接工作会在昆明召开。

会议由省保监局副局长黄德强主持。全省法院代表37人,省、州市协会代表22人、产寿省公司分管班子成员40人参加会议。

会议首先播放了官渡法院“关于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官渡模式 定分止争”及省保险行业协会 “保险调解 为民解忧”宣传片,向参会人员展示了诉调对接机制建设等方面的成果。接着由云南省保险行业协会、曲靖市中级法院、玉溪市保险行业协会、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人保财险云南省分公司等5家单位作工作情况介绍和经验交流。红河州协会、德宏州协会进行了书面交流。

陶立新副秘书长做《云南省保险行业协会“关于保险行业纠纷调处、诉调对接工作”情况报告》,总结到:截止2018630日,全省共聘请业内、外兼职人民调解员504人,建立保险纠纷调解室(中心)115家。据统计,2016 -2017年全省各调解组织成功调处各类保险纠纷案件8775件,涉及金额34785.01万元;法院诉调对接成功调解案件1083件,调解金额8226.67万元。法院委托调解成功率达到80%,调解协议履行率100%。以昆明地区为例: 20121-201612月昆明地区派驻法院人民调解员47人次,内部调处和诉调对接机制共成功调解保险纠纷案件2269, 涉案金额6982.14万元。 20171-20186月保调委成功调解保险纠纷案件2476件,调解金额13191.13 万元;城区5家法院诉调对接调解成功案件2619,调解金额: 2760.72万元。较前五年调解成功案件总和增加2826件。

省行协根据实际创新工作模式,打造出“以派驻公司调解室调解为主体、以行业协会纠纷调处为补充、以‘诉调对接’机制调解为后盾”的三层级保险纠纷调处平台。畅通了消费者诉求表达渠道,满足了群众多元司法需求,有力维护了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下一步省行协将按照保监局诉调对接工作部署,深化保险纠纷调处机制建设,推动调解组织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加强协会间的沟通与联系,调动工作积极性,实现全省上下联动、形成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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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各州市协会代表汇报工作亮点:

玉溪协会:

持续加强与法院、公安、司法鉴定机构的团结协作,充分发挥各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室功能,竭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形成三级预防保险矛盾纠纷化解体系。被司法部授予“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荣誉称号。

红河州协会:

针对经济的高速发展,车辆的迅猛增加,交通事故纠纷大幅上升的问题,拟定了红河州道路交通事故损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多次与州法院、州公安、各保险公司召开联席会议讨论,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委会已通过审定,7月底出台试行。

德宏州协:

最大限度发挥交警、法院、司法、协会联动作用,设立芒市人民法院驻交警大队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诉调对接便民服务点和调解室,构建“道路交通事故、保险纠纷”为主题的多元化解纠纷机制。

昆明市官渡区法院繆宇副院长在《关于全面推进保险纠纷诉讼与调解对接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的经验交流报告中提到:

保险行业在官渡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成立保险行业协会调解室,由保险行业协会从多家保险公司遴选人员作为调解员,由速裁团队负责管理、指导、组织技能培训。调解室的主要工作职能是:在保险争议进入诉讼环节之前,组织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对赔偿进行协商,达成调解协议。通过这样的“调解前置”将大量纠纷化解在诉讼前环节,在有力控制车险人伤案件赔付成本的同时,防止赔案久拖不决,提升服务水平。纠纷在进入诉讼前被化解,大幅降低了诉讼案件量,有效缓解了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对当事人而言,有利于快速实现受害者的赔偿权益,同时降低各方参与司法程序的诉讼成本。

人保省公司和雷副总经理代表公司做了《发挥保险功能作用强化诉调对接工作》诉调对接工作情况介绍:

人保省公司作为云南省保险行业的“领头羊”,根据人保财险总公司全面推广人伤案件理赔服务管理新模式的工作部署,与司法机关、公安交管部门密切合作,全面开展人伤案件主动调解工作,充分发挥公司的社会管理职能。

在各协会、法院和公司代表完成保险纠纷诉讼与调解对接工作的经验交流后,保监局黄德强副局长就深入推进云南保险纠纷诉调对接工作讲几点意见,一是因地制宜,深入推进保险纠纷诉调对接机制建设。二是大胆创新,扩大保险纠纷诉调对接机制的服务功能和社会影响力。三是强化沟通,有效争取地方政策支持。四是主动作为,大力打造多元化保险纠纷调处平台。保险纠纷调处和诉调对接工作机制想要健全完善,必须直面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矛盾与问题。要求保险行业协会承担起行业调解平台的建设和管理职责,提高思想重视度,落实制度,不能忽视调处工作的长效机制建设;要求保险公司落实好化解保险纠纷的主体责任。摒除“重诉讼、轻调解”的观念。工作到位落实,全力支持保险纠纷调处平台建设。要深刻认识新时代保险纠纷诉调对接机制建设的重要意义,了解到建立完善保险纠纷诉调对接机制是提升保险业治理能力的现实需要;建立完善保险纠纷诉调对接机制是保险业防范化解风险的有力举措,是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有效手段。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向凯就进一步推进云南保险纠纷诉调对接工作作重要讲话:根据法院相关数据的统计近,三年来全省法院受理一审保险合同纠纷案件数呈逐年下降趋势,一审保险合同纠纷案件结案率呈逐年上升趋势,一审保险合同纠纷案件调撤率呈总体上升趋势。在云南保监局、云南各级保险行业协会、云南各级保险公司和云南法院的相互配合和共同努力下,云南省全面推进保险纠纷诉调对接工作开展为及时化解保险纠纷、有效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依法保障保险市场经济稳定,做出积极努力,取得一定成效。但应更需清醒的认识到,目前开展工作的整体情况与《实施意见》的目标和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并就进一步推进我省保险纠纷诉调对接工作开展提几点意见。一是强化认识,将全面推进保险纠纷诉调对接工作开展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抓手。二是严抓落实,形成全面推进保险纠纷诉调对接工作开展良好环境。三是突出重点,着力做好三个方面基础工作。总之,希望通过今天的会议,让我们思想上再重视,措施上再丰富,力度上再加强,让我们共同为我省保险市场提供更加扎实有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努力促进全省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为云南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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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黄德强副局长做会议小结:要求各参会人员会后一定要认真学习贯彻会议的重要精神,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深入推进保险纠纷诉调对接机制建设。多方联动,构建高效率的保险纠纷调解工作体系;夯实基础,打造高标准的保险行业调解平台;广纳贤才,组建高水平保险纠纷调解员队伍;加强合作,深化保险纠纷诉调对接机制建设;疏堵并举,落实公司化解保险纠纷的主体责任。切实将我省保险行业纠纷调处与诉调对接的发展建设推上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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